為行駛中的機動車提供指引信息的交通指路牌,筆者粗略估計全中國的數量大約是千萬(套)級,投資金額是千億級。有一個常見的現象,絕大多數指路牌上對應中文的同時標注有英文或拼音,城市道路更加普遍。而事實上,交通標志牌上的英文既沒有外國人駕駛員需要看、也沒有外國人看得懂,中國人也根本不需要靠著英文或拼音去辨識交通指路牌。為什么這么說?
第一、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,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、國際駕照,包括港澳臺駕駛證,都不可以直接在中國內地駕駛機動車。另外,中國并未加入《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》,任何加入公約的國家頒布的駕照都不可以在中國境內駕車。此外,外國牌照的車輛要想進入中國境內,也僅有特殊情況下的臨時許可和統一管理,想要正常駕駛上路也是絕無可能的。顯然,沒有外國人駕車的道路上,交通指路牌上的英文成了擺設。
第二、駕駛機動車,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眾所周知的是,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必須要通過全部為中文的理論知識、場地駕駛技能、道路駕駛技能及文明駕駛。也就是說,不具備中文漢字識讀與理解能力就不可能取得駕照,駕駛人也根本不需要通過英文或拼音去辨識指路牌。
第三、國家強制性標準GB5768.2《道路交通標志》中僅僅是規定了“根據需要可以并設漢字和其他文字”,指路標志真的需要其他文字嗎?綜上分析,顯而易見是完全不需要。
第四、在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GB5768.2《道路交通標志》中,規定了字母與漢字高度的關系,如下表??梢姷氖?,指路牌上英文或拼音僅僅只是一個輔助識別,而在實際使用中,較小且輔助的英文或拼音,是幾乎不可能用于駕駛人遠距離簡易視認、識讀的。
第五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25條規定,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、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,并保持清晰、醒目、準確、完好。倘若是駕駛人去辨識指路牌上那么小的英文拼音,在繁多的駕駛任務負擔之下,還是否能夠保證交通安全?結果不得而知,萬萬不能。
近年來,全國上下高度重視文化自信,提出的“四個自信”中,文化自信是更基礎、更廣泛、更深厚的自信,是更基本、更深沉、更持久的力量。令人費解的是,在服務于會中文的駕駛人的指路標志上,何必要去耗費大量的人力、財力,去搞形同虛設、花里胡哨、繁而不實的英文或拼音??梢灶A見的是,去掉了英文或拼音的指路標志,一定能夠更加簡潔、清晰、醒目、準確、經濟、實用,更好的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水平。
一定要城市國際化,面向行人的街道邊、旅游區、慢行交通區域,可以去設置中英文雙語交通標志牌。
